学生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校风校纪、安全教育等工作,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的三好、优干、先进班级等活动的开展及评比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奖惩、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执行和评定工作及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各种方式的心理咨询活动。
4、对各专业班主任进行业务指导,以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5、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科学研究,促进教育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
6、负责制订和完善有关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和落实,指导检查和评估各院的学生工作。
7、负责全校学生教师队伍和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工作及班主任的评选工作。
8、负责做好学生的军训工作。
9、负责全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国家的就业政策对学生进行指导,组织各类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学生的招生工作。